截至2025年10月13日收盘,大智慧(601519)报收于16.0元,上涨0.57%,换手率3.09%,成交量61.42万手,成交额9.72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48.66万元,占总成交额4.17%;游资资金净流入1855.98万元,占总成交额1.91%;散户资金净流入2192.67万元,占总成交额2.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决议召集,于2025年10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24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3,696,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1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共2,248人,代表股份833,696,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19%。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关联股东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涵盖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各项子议案、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报告书草案、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由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对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5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开展自查。核查范围包括合并双方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自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此期间存在买卖大智慧或湘财股份股票的行为,均已出具说明,声明交易基于个人投资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合并双方在自查期间实施的股票回购行为均早于本次交易动议,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认为,相关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自查期间为2024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5日。核查范围涵盖双方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大智慧或湘财股份股票的行为。相关主体均已提交自查报告,声明交易系基于个人投资决策,未利用内幕信息。吸并双方在自查期间实施的股票回购行为均发生于本次交易动议之前,用途为注销或股权激励,不涉及内幕交易。核查意见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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