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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海通发展(603162)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63万元,占总成交额0.2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29 03: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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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海通发展(603162)报收于8.84元,下跌2.21%,换手率2.3%,成交量6.38万手,成交额5673.7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6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46.64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出状态。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海通发展拟向实控人控制的关联方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1,000万元用于购置干散货船,发行价为7.00元/股,已获上交所受理。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63万元,占总成交额0.26%;游资资金净流入446.64万元,占总成交额7.87%;散户资金净流出461.27万元,占总成交额8.13%。

公司公告汇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公司主营业务为国内沿海及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截至2025年6月末控制运力超400万载重吨。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7.00元/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曾而斌控制的大云溟投资和大岚投资,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2025年7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8月6日临时股东会通过。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少量持股及信贷业务关联。中信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担任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海通发展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及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业务,控股股东为曾而斌,持股58.09%。公司2025年6月末控制运力超400万载重吨,船队规模居国内民企前列。本次发行由中信证券保荐,保荐代表人为许阳、李古阳。发行方案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将用于购置干散货船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主业发展方向。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发展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9亿元,净利润5.4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5亿元。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和船舶资产减值测试。公司主营业务为海上货物运输,海运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0.8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58.38亿元,负债合计17.19亿元,股东权益合计41.19亿元。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尚需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州大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锁定期18个月。募集资金拟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发行人主体资格合法,业务独立,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符合发行条件。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发行对象为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控制的关联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价格为7.0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限售期为18个月。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HAI DONG。项目投资总额26,940.00万元,建设期12个月。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85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后,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批准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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