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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山西焦化(600740)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6.6万元,占总成交额1.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29 03: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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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山西焦化(600740)报收于3.93元,上涨0.0%,换手率0.73%,成交量18.79万手,成交额7404.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6.6万元,占总成交额1.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山西焦化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6.6万元,占总成交额1.3%;游资资金净流出158.78万元,占总成交额2.14%;散户资金净流入62.18万元,占总成交额0.84%。

公司公告汇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峰主持,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二、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举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华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27号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40,证券简称:山西焦化,公告编号:2025-028。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5日10时00分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交易时段及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4日18:00,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联系方式:霍志军、李延龙,电话0357-6625471、6621802,传真0357-6625045,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邮编041606。出席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文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及表述。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完善法定代表人、党委及内部审计相关内容。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强化股东权利。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事宜。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无利益冲突。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须亲自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缺席将被提议解职。独立董事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有权提议召开会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发表独立意见等,行使职权需公司提供保障。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津贴由股东大会决定。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科学决策。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报酬等职权,并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录者可免责。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交提案。表决实行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需披露出席情况、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书等内容。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2,562,121,154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货物进出口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股利,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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