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中远海能(600026)报收于12.08元,下跌0.17%,换手率0.97%,成交量33.55万手,成交额4.04亿元。
资金流向
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99.05万元,占总成交额1.73%;游资资金净流入292.72万元,占总成交额0.72%;散户资金净流入406.32万元,占总成交额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董事会已于2025年9月8日发布会议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相关登记办法。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53名,代表股份2,460,047,3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5649%。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审议议案均获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远海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董事汪树青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共6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60,047,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64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其11项子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以及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事项。其中第1至第4项子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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