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3日收盘,北巴传媒(600386)报收于4.68元,下跌1.68%,换手率2.55%,成交量20.59万手,成交额9545.06万元。
资金流向
9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67.19万元,占总成交额8.04%;游资资金净流出18.18万元,占总成交额0.19%;散户资金净流入785.36万元,占总成交额8.23%。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吴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吴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会议同时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由吴名任主任,审计委员会由侯胜利任主任,提名委员会由赵子忠任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程丽任主任。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均已确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此外,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绩效薪酬兑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
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闫哲先生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34%;合并现场与网络投票后,参与股东共1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28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调整子公司隆瑞三优与公交集团充电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机制等议案。其中,撤销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通过;选举吴名先生为董事、侯胜利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均获通过。关联交易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举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1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28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子公司隆瑞三优与公交集团充电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机制的议案》,其中前四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会议还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名先生为董事、侯胜利先生为独立董事。关联股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5回避表决。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董事吴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项。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执行,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规定,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640万元,营业期限50年,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9人,含职工董事1名。公司设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但须依法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未出席或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参与董事对公司损失负赔偿责任。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