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宁水集团(603700)报收于12.31元,下跌0.81%,换手率1.3%,成交量2.62万手,成交额3227.63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5.24万元,占总成交额4.19%;游资资金净流入163.03万元,占总成交额5.05%;散户资金净流出27.78万元,占总成交额0.8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343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琳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741,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87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议案3、4.01、4.0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对议案1和议案2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认为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因解锁条件未成就的1,737,250股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1,699,184股减少至199,961,934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01,699,184元减少至199,961,934元。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申报方式包括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起45日内。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