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锦龙股份(000712)报收于14.33元,下跌0.83%,换手率1.91%,成交量17.11万手,成交额2.46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63.2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44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428.83万元。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公告编号:2025-57。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详见同日发布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增加临时提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提案由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提出,持有公司19.64%股份,具备提案资格,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召开时间仍为2025年9月24日14:50,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本次会议共审议六项议案,包括借款展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中第2至第4项为特别决议事项。登记时间为9月22日至23日,地点为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会议联系方式:潘威豪,电话0763-3369393,传真0763-3362693,邮箱jlgf000712@163.com。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5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变更原因为中审众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立信对变更无异议。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均对本次变更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审众环2024年末有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304人,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4家。项目合伙人王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及重大监管处罚,仅王兵和潘桂权于2025年4月受到监管谈话。审计费用将由管理层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新世纪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6,000,000股,占总股本19.64%,本次拟拍卖3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17.05%,占公司总股本3.35%,非限售股。拍卖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至13日,相关信息可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该股份此前已被法院冻结。新世纪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拍卖股份3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72%,占公司总股本3.35%。本次拍卖尚处公示阶段,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拍卖完成,新世纪公司仍持有公司146,000,000股,持股比例16.29%,仍为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拍卖股份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可交易。公司表示此次拍卖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并将及时披露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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