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美湖股份(603319)报收于39.74元,下跌2.36%,换手率6.89%,成交量23.37万手,成交额9.43亿元。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889.66万元,占总成交额7.31%;游资资金净流出160.5万元,占总成交额0.17%;散户资金净流出6729.16万元,占总成交额7.1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许仲秋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57,201,4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86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9人,代表股份4,691,1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83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有效通过,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已单独计票并公布。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仲秋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0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756,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6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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