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豪美新材(002988)报收于46.18元,下跌1.7%,换手率1.44%,成交量3.68万手,成交额1.71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08.7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30.14万元。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卫峰为公司董事长,李雪琴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步确定:审计委员会由张晓峰任主任,黄志雄、曹娜为委员;战略委员会由董卫峰任主任,董卓轩、黄志雄为委员;提名委员会由徐国富任主任,董卫峰、张晓峰为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志雄任主任,张晓峰、董卫峰为委员。会议聘任董卫峰为公司总经理,陈涛、周春荣、白雪为副总经理,王兰兰为财务总监,吴鹏为董事会秘书,张恩武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58人,代表股份140,283,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7.3830%。会议选举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郭慧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晓峰、黄志雄、徐国富为独立董事。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140,283,8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383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换届选举中,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郭慧当选非独立董事;张晓峰、黄志雄、徐国富当选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卫峰当选董事长,李雪琴任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同日聘任董卫峰为总经理,陈涛、周春荣、白雪为副总经理,王兰兰为财务总监,吴鹏为董事会秘书,张恩武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原独立董事黄继武及监事许源灶、毕敏瑜、崔杏妙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职务。相关人员简历及联系方式已在公告中披露。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曹娜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曹娜女士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后变更为职工董事。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曹娜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加入公司,曾任多个管理职务,2022年8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非失信被执行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豪美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豪美转债,代码127053)回售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豪美新材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824万张可转债,募集资金82,400万元,债券存续期至2028年1月23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触发回售条款。根据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内,按101.0608元/张的价格回售,个人投资者回售实际可得100.8486元/张,QFII等免征所得税者为101.0608元/张。回售不强制,未申报视为放弃。回售期间债券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光大证券认为本次回售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就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豪美新材于2022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豪美转债”,代码127053,总额8.24亿元,期限6年。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9月12日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需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回售权利。本次回售符合相关规定,持有人可在公告期内将其持有的未转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公司尚需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公告程序。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
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卫峰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699,770张,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27.0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表决结果为议案获得通过。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卫峰主持,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1人,代表“豪美转债”有表决权债券699,770张,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27.0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无反对和弃权票。表决结果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情况。相关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关于回售期间豪美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1
转债代码:127053 转债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售期间“豪美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豪美转债”自2022年7月28日起可转股,现处于转股期。因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享有回售权利。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实施回售期间需暂停转股。经申请,豪美转债将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暂停转股,共五个交易日。2025年9月26日起恢复转股。暂停转股期间,债券正常交易。
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关于豪美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转债代码:127053,转债简称:豪美转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触发“豪美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101.0433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30日,回售划拨款日为2025年10月9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0月10日。回售申报期内“豪美转债”暂停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回售。截至公告日,“豪美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回售可能带来损失。相关公告将在回售期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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