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胜科纳米(688757)报收于30.79元,上涨1.32%,换手率5.56%,成交量1.81万手,成交额5546.39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5.29万元,占总成交额0.63%;游资资金净流入341.03万元,占总成交额4.72%;散户资金净流出386.31万元,占总成交额5.3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4,630,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96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晓旻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4,630,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96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普通股股东过半数同意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对利润分配议案的同意票为4,521,379股,占比99.2407%。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无议案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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