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广日股份(600894)报收于10.13元,下跌0.49%,换手率0.35%,成交量2.96万手,成交额2998.69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9.87万元,占总成交额8.11%;游资资金净流入445.2万元,占总成交额9.76%;散户资金净流出815.07万元,占总成交额17.87%。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益霞为公司董事长,张晓梅为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确定:审计委员会由余鹏翼召集,提名委员会由才国伟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志宏召集,战略委员会由朱益霞召集。会议聘任张晓梅为公司总经理,巴根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林祥腾为副总经理,刘伟斌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61.430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制定或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以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其中,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普通决议议案已获1/2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对部分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80名,代表股份523,188,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02%。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巴根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刘伟斌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巴根先生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以及广州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刘伟斌先生现任公司纪委委员、本部党支部书记、综合管理部部长、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20-38371213,传真020-32612667,联系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23楼,邮箱grgf@guangrig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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