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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宇顺(002289)新发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15 0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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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ST宇顺(002289)报收于31.47元,上涨3.18%,换手率1.16%,成交量3.25万手,成交额1.0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25.42万元,显示主力对当日走势持积极态度。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将借款额度由17亿元增加至25亿元,并计划提供不超过15亿元财务资助用于解除标的公司股权质押。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以现金33.5亿元收购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100%股权,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重大资产购买在内的23项提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25.4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75.5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49.8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推进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相关审计、备考审阅及评估报告。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由17亿元增加至25亿元。董事会同意向标的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财务资助,用于解除股权质押。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监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批准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由17亿元增加至25亿元,用于满足资金需求。同时,同意向标的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财务资助,用于解除股权质押,助力交易完成。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会议审议包括《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23项提案,其中提案4需逐项表决,提案2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26日,异地股东可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9月1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335,000.00万元向正嘉有限公司、凯星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液晶显示屏相关产品及仪器仪表、配电设备的多元化业务布局。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借款、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已质押给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存在因实际控制人变更导致提前偿债及股权无法过户的风险。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但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上升。

关于向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财务资助,用于解除其股权质押以完成后续股权交割。借款年利率为同期LPR上浮5个基点,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可顺延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本次资助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资助对象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方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资金专项用于向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前还款或现金质押,通过共管账户监管。公司能够对资金使用和经营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8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借款额度,借款总额由170,000万元增至250,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利率为借款到账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LPR),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可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上海奉望持有公司29.99%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奉望资产总额33,438.83万元,净资产-157.79万元,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8.43万元,非失信被执行人。当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上海奉望累计发生关联交易6,530.81万元。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8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的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授信额度、品种和利率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8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情况的公告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重大风险提示、交易概括、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资产评估、合同主要内容、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财务会计信息、风险因素等章节的补充和更新。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9月1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第8.3条进行修订,若截至2025年9月30日生效条件未全部满足且未达成延期一致,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6,500万元违约金。该补充协议已生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审批、资金筹措、商誉减值等风险。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正嘉有限公司、凯星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100%股权,交易价格为335,00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进行专业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上升,但预计不会摊薄即期每股收益。公司及交易对方均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就深交所关于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作出回复。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交易价格为33.50亿元,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借款、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0.15亿元。标的公司长期借款余额16.5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83亿元,全部股权已质押给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公司拟通过控股股东借款17亿元及民生银行并购贷款不超过27.6亿元筹措资金。控股股东承诺预留足额现金以保障交易完成。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及会计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回复之评估师核查意见
标的公司从金科云泰和金科基汇引入11名原关键运维人员及核心管理层,转入后运营模式由托管转为自运维,2025年7月1日起不再支付管理费,仅承担人工成本。收益法评估已考虑该模式变化,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率预测合理。2029年机柜收费按300元/A/月预测,基于北京地区供需紧张、机柜资源稀缺、高功率需求上升及价格趋势。设备更新按10-20年周期考虑,永续期资本支出含技术迭代。评估假设持续使用合理,上架率预测结合历史爬坡情况,五模组2025-2027年上架率设为50%、75%、95%。市净率2.98倍,低于可比公司及交易案例平均水平。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科技、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会议批准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由170,000万元增加至250,000万元,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无需抵押担保。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标的公司中恩云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解除股权质押并完成交割。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市宇顺电子拟以33.50亿元现金收购中恩云科技100%股权,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借款17亿元及金融机构并购贷款不超过27.6亿元。标的公司股权已质押给中信银行北京分行,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解除质押。控股股东承诺预留足额资金支持上市公司清偿贷款。交易完成后,公司备考资产负债率将升至91.55%,商誉达25.14亿元。标的公司2023-2025年一季度毛利率分别为40.10%、48.43%、49.39%,销售费用率均为3.00%。本次交易不涉及控制权变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北京房山中恩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相关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更新)
北京房山中恩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相关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由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编制基础公允反映。模拟合并范围包括北京申惠碧源、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三家公司。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19,635,501.34元,固定资产2,210,835,021.50元。营业收入主要来自IDC服务器托管,2025年1-3月IDC收入218,108,740.18元。长期借款1,655,465,858.18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2,688,966.67元。资产受限情况: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用于抵押或质押贷款。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33.50亿元现金收购标的公司,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借款17亿元及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并购贷款不超过27.6亿元。标的公司股权已质押予中信银行北京分行,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解除。若未解除,上市公司将提供借款用于清偿贷款。控股股东承诺预留足额资金支持。标的公司存在长期借款16.55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0.83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升至约91%。备考报表显示净利润可覆盖利息支出,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VIE架构将通过本次交易消除。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为宇顺电子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科技等标的公司,交易总价33.50亿元,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借款、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已质押给中信银行北京分行,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解除。控股股东承诺预留足额现金支持交易。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唯一客户为互联网客户A,合同期至2030年12月31日。评估采用收益法,预测2029年起机柜收费为300元/A/月(不含税)。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将升至约91%。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浙商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宇顺电子重大资产购买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为宇顺电子以现金方式购买凯星公司、正嘉公司、汇之顶公司持有的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100%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IDC服务器托管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唯一客户为互联网客户A。交易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借款、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预计不会摊薄即期每股收益。标的公司股权已质押给中信银行北京分行,需在交割前解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提供资金支持解除质押。报告对交易合规性、定价公允性、风险因素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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