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迎丰股份(605055)报收于8.56元,下跌0.81%,换手率4.93%,成交量21.68万手,成交额1.83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77.62万元,占总成交额8.6%;游资资金净流入906.76万元,占总成交额4.94%;散户资金净流入670.86万元,占总成交额3.6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1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2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其中,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迎丰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双利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共1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5,858,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14%。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及议事规则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2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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