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三一重工(600031)报收于21.21元,上涨0.28%,换手率0.6%,成交量50.81万手,成交额10.69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10.86万元,占总成交额4.03%;游资资金净流入1054.64万元,占总成交额0.99%;散户资金净流入3256.22万元,占总成交额3.05%。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1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98,317,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11%。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22%,反对占0.0486%,弃权占0.0092%。中小投资者中,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8689%。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三一产业园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俞宏福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1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98,317,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11%。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696,180,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22%;反对1,799,033股,占0.0486%;弃权338,282股,占0.0092%。单独统计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显示,该议案获绝大多数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部分出席,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