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凌云股份(600480)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23万元,占总成交额0.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11 04:47: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9月10日收盘,凌云股份(600480)报收于13.68元,下跌0.8%,换手率2.6%,成交量31.3万手,成交额4.3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2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50.36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凌云股份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披露机器人传感器业务进展及海外工厂经营改善情况。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23万元,占总成交额0.1%;游资资金净流入250.36万元,占总成交额0.58%;散户资金净流出206.13万元,占总成交额0.48%。

公司公告汇总

凌云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66,385,837.0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审验。公司按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截至销户前,部分专户余额为零且不再使用。因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注销交通银行保定涿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0.00元,相关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仍正常使用。本次销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监管规定。备查文件为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证明文件。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

凌云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罗开全、总经理郑英军、董事会秘书李超及独立董事王子冬参会,就投资者关注问题进行回复。公司目前未持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和塑料管道系统等民用产品。凌云华工自2024年设立以来已实现盈利,销售收入占公司合并收入不足1%。公司已建成机器人力传感器生产线,拟设立智能传感分公司,产能将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公司与多家机器人领域企业开展技术交流,六维力传感器已完成设计,部分产品已交付小批量订单。公司产品涉及储能、液冷领域,服务于北美新能源头部企业。德国瓦达沙夫工厂经营质量持续改善,人工成本大幅减少。公司股东总数截至2025年6月30日为46,355名。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9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94%。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凌云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开全主持,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94%。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A股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占99.8090%,对修订章程议案同意票占99.7200%。持股5%以上股东对两项议案均100%同意。议案2为特别决议,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凌云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