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中原高速(600020)报收于4.38元,下跌0.68%,换手率0.45%,成交量10.13万手,成交额4439.85万元。
资金流向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4.84万元,占总成交额3.94%;游资资金净流入298.48万元,占总成交额6.72%;散户资金净流出123.64万元,占总成交额2.7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举行,由董事长刘静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74名,代表股份1,656,609,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3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第二项为普通决议议案,获过半数通过。中小投资者对两项议案均单独计票。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静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3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第二项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过半数通过。两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明确担保范围、形式及规模,严禁为无股权关系企业、经营状况非正常企业及高风险项目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须股东会特别决议。提供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足额反担保,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融资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建立台账并持续监控被担保人状况。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与监督。关联交易应遵循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原则,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达到规定金额的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对与财务公司、共同投资、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关联交易金额以出资额、预计最高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部分交易可豁免审议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关联交易情况,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需提交审议并进行风险评估。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发布《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持股份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当选董事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若得票相等影响当选名额,需再次选举。一次选举未达规定人数时,按剩余名额再次选举,直至满足最低要求,不足部分留待后续股东会补足。本细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独立董事可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任期不得超过六年,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便利及津贴待遇。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设战略投资与ESG、审计、薪酬与考核、科技创新等专门委员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等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档案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现行《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47,371,832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党委,明确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可发行普通股,股份转让需遵守限售规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1/3。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会计、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规则。公司解散时依法进行清算。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实施。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份通行费收入为443,589,629.13元,数据来源于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数据共享服务系统,未经审计,且不含增值税。各路段通行费收入分别为: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185,991,811.63元,交通量3,032,048台次;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39,815,617.26元,交通量1,445,964台次;郑栾高速公路郑州至尧山段92,564,154.57元,交通量982,249台次;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51,510,571.12元,交通量1,047,970台次;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段9,849,074.79元,交通量428,354台次;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63,858,399.76元,交通量614,604台次。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参考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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