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福鞍股份(603315)报收于13.79元,下跌1.22%,换手率3.99%,成交量12.51万手,成交额1.75亿元。
资金流向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6.9万元,占总成交额1.07%;游资资金净流入756.95万元,占总成交额4.32%;散户资金净流出570.05万元,占总成交额3.25%。
福鞍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子公司辽宁燃机拟与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山特色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62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其中辽宁燃机出资32000万元,持股51.613%;乐山高新投和乐山股权基金各出资15000万元,各持股24.1935%。合资公司将在乐山高新区建设燃气轮机制造基地,涵盖零部件加工、总装、成套集成及试验平台等项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各方将在产业、技术、资本等方面开展合作。关联董事穆建华对前两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福鞍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24日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7日。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两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穆建华需回避表决。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00-15:00,地点为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联系电话:0412-8492100。
福鞍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辽宁福鞍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拟与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山特色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62,000万元设立四川福鞍燃气轮机有限公司,其中辽宁燃机以实物、技术和货币出资32,000万元,持股51.613%,乐山高新投和乐山股权基金各以货币出资15,000万元,各持股24.1935%。合资公司主要用于50MW以下燃气轮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需确认金融负债30,000万元。公司对投资负有回购义务,最高回购金额为3亿元。燃气轮机产品尚处研发阶段,2017年至今未形成收入,存在经营不达预期及现金流压力风险。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鞍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穆建华、总经理刘爱国、董秘秦帅、财务总监李健及独立董事林曼出席。会议就投资者关注的多个问题作出回应:公司在水电领域已参与多个重大工程关键部件研制,涵盖三峡、白鹤滩、扎拉及街需水电站等;算力项目方面,合资公司尚未开展业务;2025年核电产品交付已完成70%,剩余预计12月底前完成;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自2022年5月投产后逐步释放产能,2024年进入全面爬坡阶段,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上半年研发费用下降主因股权激励费用减少,不影响竞争力;子公司福鞍燃机在研10MW和4MW燃气轮机,处于研发与市场推广阶段,尚未产生收入。详情见公告附件。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