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华大智造(688114)报收于69.5元,下跌3.08%,换手率1.08%,成交量4.44万手,成交额3.11亿元。
资金流向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3.17万元,占总成交额1.23%;游资资金净流出695.59万元,占总成交额2.24%;散户资金净流入312.42万元,占总成交额1.0%。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牟峰主持。出席股东共153名,代表股份228,806,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64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其中前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后两项为普通决议议案,获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3人,代表表决权股份228,806,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643%。会议由董事牟峰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被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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