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大名城(600094)报收于3.46元,上涨4.22%,换手率2.19%,成交量47.39万手,成交额1.63亿元。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12.66万元,占总成交额11.75%;游资资金净流出699.09万元,占总成交额4.3%;散户资金净流出1213.57万元,占总成交额7.4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5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议案1和议案2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1/2以上通过。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于2025年9月9日在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由董事冷文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7名,代表股份800,130,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50%。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