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8日收盘,文峰股份(601010)报收于2.83元,下跌1.39%,换手率3.81%,成交量70.43万手,成交额2.0亿元。
资金流向
9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3.94万元,占总成交额0.57%;游资资金净流出517.21万元,占总成交额2.59%;散户资金净流入403.27万元,占总成交额2.02%。
文峰股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0。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除权(息)日:2025年9月1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9月12日。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848,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54,235,200股后为基数,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1,793,764,8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5,875,296.00元(含税)。差异化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194。无限售流通股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直接发放。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对自然人股东、QFII、沪股通及法人股东按相关规定执行扣税。咨询电话:0513-85505666-9609。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专用账户持有54,235,200股不参与分红,导致权益分派实施时总股本与应分配股份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公司以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848,000,000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按1,793,764,8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35,875,296.00元(含税)。如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比例。除权除息参考价按实际分派计算为2.69元/股,虚拟分派计算为2.6906元/股,影响约0.0223%。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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