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8日收盘,超讯通信(603322)报收于39.28元,下跌0.51%,换手率3.71%,成交量5.85万手,成交额2.28亿元。
资金流向
9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4.91万元,占总成交额2.17%;游资资金净流入126.31万元,占总成交额0.55%;散户资金净流入368.6万元,占总成交额1.61%。
超讯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责,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3项治理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超讯通信:公司章程(2025年9月拟修订)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拟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7,586,796元,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进出口代理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董事选举等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设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重视对投资者回报,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不超过已发行总额的10%。
超讯通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下列事项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同意,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等。会议应制作记录,载明意见及表决结果,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超讯通信: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旨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决策程序。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监控战略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说明情况。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超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与方案建议,涉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相关方案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须回避相关议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超讯通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或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具有保密义务,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超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主要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并按要求披露人员构成、会议情况及重大事项意见。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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