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三峡新材(600293)报收于3.07元,上涨0.66%,换手率1.31%,成交量15.18万手,成交额4638.01万元。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1.84万元,占总成交额3.71%;游资资金净流出115.08万元,占总成交额2.48%;散户资金净流出56.76万元,占总成交额1.2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就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湖北省当阳市翼德路6号三峡新材办公楼2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22名,代表股份336,882,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7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超过99%,反对及弃权比例较低。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普乐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6,882,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7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其中,A股股东对两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99.2925%和99.3259%。5%以下股东对两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68.0786%和69.5855%。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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