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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艾比森(300389)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38.76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08 0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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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艾比森(300389)报收于15.85元,上涨6.81%,换手率11.43%,成交量26.66万手,成交额4.2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38.76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净流入577.24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艾比森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9.60元/股,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累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亿元、7亿元、12亿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38.7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416.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77.24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具备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授予及归属安排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具有约束力。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具体时间定于2025年9月23日。相关文件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上述四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2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其中首次授予960.00万股,预留240.00万股。激励对象共216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首次授予价格为9.60元/股,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或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期分为三年,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业绩考核以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为指标,分别不低于3亿元、累计7亿元、累计12亿元。个人绩效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方可归属。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其中首次授予960万股,预留240万股。激励对象共216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授予价格及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内部公示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报告均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包括外籍员工,已说明必要性与合理性,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不超过10年,归属期安排符合规定。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合规意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及股东将回避表决。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调动董事、高管及核心团队积极性。考核对象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财务等部门提供数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公司层面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考核指标,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对应业绩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2025-2026年累计不低于7亿元、2025-2027年累计不低于12亿元。公司业绩达成率≥100%时全额归属,80%≤X<100%时按比例归属,X<80%则不得归属。个人层面考核分数≥60分为合格,可全额归属,否则不得归属。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激励对象可申诉。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显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其中,丁崇彬获授21万股,占授予总数的1.75%;赵阳、赵凯各获授18万股,占比1.50%;罗艳君获授15万股,占比1.25%;张玲容获授12万股,占比1.00%;刘金钵、孙伟玲各获授6万股,占比0.50%;苏安伦、Ruben Rengel各获授6万股,Emily Chan获授3万股。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06人获授849万股,占比70.75%。预留部分为240万股,占比20.0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包括部分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有效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的20.00%。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艾比森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25%,其中首次授予960万股,预留240万股。激励对象共216人,包括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首次授予价格为9.6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归属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业绩考核目标以2025-2027年净利润为指标,2025年不低于3亿元,2025-2026年累计不低于7亿元,2025-2027年累计不低于12亿元。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归属。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25%,其中首次授予960万股,预留240万股。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16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首次授予价格为9.6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归属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为指标,分别不低于3亿元、累计7亿元、累计12亿元。预留部分若于2025年或2026年授予,归属安排及考核目标相应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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