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越剑智能(603095)报收于14.78元,较上周的15.04元下跌1.73%。本周,越剑智能9月1日盘中最高价报15.14元。9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14.28元。越剑智能当前最新总市值38.17亿元,在专用设备板块市值排名111/17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948/5152。
高管增减持
2025年8月29日,公司董事孙剑华减持越剑智能股份159.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81%。减持期间公司股价下跌0.92%,当日收盘价为15.04元。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9月1日,越剑智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孙剑华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选举黄苏华、屠世超、孙剑华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黄苏华为召集人。会议同意调整组织架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全票通过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025年9月1日,越剑智能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132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普通决议事项获半数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议案。议案1、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国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孙国华现任公司钣金部件工序部部长,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成员现为8人,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半数。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调整旨在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调整后组织架构包括股东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管理制度,决定管理人员聘任,并有权批准一定限额内的交易。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重大事项须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公司制定该制度,规范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行为。拟披露信息若属临时性商业秘密、敏感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经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审批后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泄露或传闻出现时应及时披露。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知情人员须保密,不得泄露或从事内幕交易。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通过官网、电话、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风险挑战等。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主管,董事会办公室执行。公司应平等对待投资者,禁止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性陈述。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包括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中介机构等。公司需在信息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于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设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对其负责,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范围包括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反舞弊机制等,重点审计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内部审计部定期报告工作,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公司禁止通过拆借、代偿债务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领导小组监督。财务部与内部审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财务总监需在董事会报告占用情况。发现占用应要求纠正并追责,必要时提起诉讼,占用方持股将被锁定直至归还。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审议应披露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董事会决策等事项,须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该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并提出建议,监督实施情况。会议需至少2名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会议需至少2名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评估内控、协调沟通,并对财务报告真实性提出意见。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与的外部审计沟通会。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会议筹备、保密、股份变动管理等。任职需报交易所备案,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公告。空缺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董事及高管需申报持股信息,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公告变动情况。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董事及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收到之日生效,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解任的,自决议通过之日离职。离职人员须3个工作日内移交资料,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忠实与保密义务持续三年,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任期内及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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