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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皖维高新(600063)限售股解禁6.92%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9-07 07: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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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皖维高新(600063)报收于5.12元,较上周的5.15元下跌0.58%。本周,皖维高新9月1日盘中最高价报5.59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9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4.91元。皖维高新当前最新总市值105.94亿元,在化学纤维板块市值排名6/2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754/5152。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限售股份解除限售143,211,757股,占总股本6.92%,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9月9日
  • 公司公告汇总:因子公司未达业绩承诺,回购注销补偿股份35,511,780股,总股本由2,104,618,229股变更为2,069,106,449股
  • 公司公告汇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

公司公告汇总

皖维高新发布关于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因全资子公司皖维皕盛未实现2022-2024年度累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皖维集团、安元创投、王必昌等14名股东合计补偿股份35,511,78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1.69%,以1.00元总价回购并注销。本次股份已于2025年9月2日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9月3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104,618,229股变更为2,069,106,449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本次回购注销不导致控股股东变化,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皖维高新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3,211,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9日。上述股份为2022年9月9日发行股份所形成,锁定期36个月。因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股东已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累计注销股份90,142,925股。本次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剩余限售股份全部上市流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应增加,公司总股本不变。

财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确认本次解除限售股份143,211,757股,占总股本6.9214%,涉及股东14名,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9月9日。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已满36个月,且业绩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相关股东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限售流通股数量为0,无限售流通股增至2,069,106,449股,总股本不变。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解除限售无异议。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皖维高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8,030,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67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资组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暨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的议案》,同意股占99.243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股占99.1932%。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皖维高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显示,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福胜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8,030,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677%。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435%;二是修订《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同意票占99.1932%。两项议案均获1/2以上表决权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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