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4日收盘,中成股份(000151)报收于12.83元,上涨1.34%,换手率3.6%,成交量11.09万手,成交额1.44亿元。
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56.0万元,占总成交额8.04%;游资资金净流入745.52万元,占总成交额5.19%;散户资金净流入410.47万元,占总成交额2.86%。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1,536.57万元,经协商作价15,146.29万元,发行股份价格为11.19元/股,发行数量13,535,558股。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140.00万元,用于通用技术东莞基站节电服务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交易事项。业绩承诺期为2025至2027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015.66万元、1,930.71万元、1,902.05万元。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议案在内的23项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2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土地收储事项》议案,同意股份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2%,其中持股5%以下股东同意股份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03%。
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97.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3,456,114.36元,截至2021年8月16日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已注销。
本次交易草案相较于预案补充了交易方案、资产评估作价、募集配套资金、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等内容,新增了交易主要合同、合规性分析、管理层讨论等章节。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
根据备考数据,本次交易后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由-5,550.41万元改善为-5,059.4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由-0.16元提升至-0.14元,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
上市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备考审阅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北京汉鼎科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1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3.70%,剔除大盘和行业因素影响后涨跌幅分别为-0.48%和-0.33%,未发生异常波动。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财务数据,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14.17%、40.93%和3.09%,均低于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前后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公司已采取必要保密措施,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自2025年5月16日起停牌,期间发布停牌进展公告,董事会认为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所购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具有协同效应,预计能按期完成权属转移。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纠正的情形,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获标准无保留意见,现任董监高未被立案调查,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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