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4日收盘,艾比森(300389)报收于14.84元,下跌2.3%,换手率8.59%,成交量20.03万手,成交额3.02亿元。
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76.3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493.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370.14万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计划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三项议案,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议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时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四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艾比森拟实施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2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其中首次授予960.00万股,预留240.00万股。激励对象共216人,首次授予价格为9.60元/股,不低于规定标准的50%。归属期分三年,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为指标,分别不低于3亿元、累计7亿元、累计12亿元。个人绩效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方可归属。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艾比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激励对象共216人,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等后续程序。
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包括外籍员工,已说明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考核对象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公司层面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考核指标,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对应业绩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2025-2026年累计不低于7亿元、2025-2027年累计不低于12亿元。公司业绩达成率≥100%时全额归属,80%≤X<100%时按比例归属,X<80%则不得归属。个人层面考核分数≥60分为合格,可全额归属,否则不得归属。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激励对象可申诉。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显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丁崇彬获授21万股,赵阳、赵凯各获授18万股,罗艳君获授15万股,张玲容获授12万股,刘金钵、孙伟玲各获授6万股,苏安伦、Ruben Rengel各获授6万股,Emily Chan获授3万股。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06人获授849万股,占比70.75%。预留部分为240万股,占比20.0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包括部分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有效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的20.00%。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指出,艾比森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25%,其中首次授予960万股,预留240万股。激励对象共216人,包括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首次授予价格为9.6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归属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业绩考核目标以2025-2027年净利润为指标,2025年不低于3亿元,2025-2026年累计不低于7亿元,2025-2027年累计不低于12亿元。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归属。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明确,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25%,其中首次授予960万股,预留240万股。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16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首次授予价格为9.6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归属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为指标,分别不低于3亿元、累计7亿元、累计12亿元。预留部分若于2025年或2026年授予,归属安排及考核目标相应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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