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日收盘,致远互联(688369)报收于29.23元,下跌2.66%,换手率5.1%,成交量5.88万手,成交额1.76亿元。
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68.58万元,占总成交额10.64%;游资资金净流出629.74万元,占总成交额3.59%;散户资金净流入2498.32万元,占总成交额14.2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9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2.06元/股的价格向2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6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为2025年9月1日,授予价格22.06元/股,授予数量264.00万股,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及授权事项等六项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97,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58%,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上海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日,授予价格22.06元/股,授予264.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913%,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部分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权益66.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发布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2025年2月8日至8月7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核查,共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记录,公司认为其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违规行为。
公司监事会发布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草案一致,具备任职资格和激励条件。
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264.00万股,涉及277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中孟长安获授9.00万股,马文获授3.00万股,谭敏锋获授1.50万股,段芳获授2.50万股,彭璐、张伟、杨玉斌各获授3.00或6.00万股,其他激励对象271人合计获授236.00万股,预留部分66.00万股。
公司发布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明确本次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至24个月、24至36个月、36至48个月内分别归属40%、30%、30%。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