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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9月1日德明利现3笔折价16.74%的大宗交易 合计成交4196.17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02 0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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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日收盘,德明利(001309)报收于101.97元,上涨8.11%,换手率15.84%,成交量25.3万手,成交额25.6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466.96万元,散户资金同步流入,游资则呈现明显流出。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德明利当日发生3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4196.17万元,折价率达16.7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德明利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482.875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61,772,672元变更为226,886,272元,并修订《公司章程》。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466.9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017.3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50.4万元。

大宗交易
9月1日德明利现3笔折价16.74%的大宗交易,合计成交4196.17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1,656股,占该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的0.15%;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2,100股,占该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的0.13%。合计回购注销3,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7%,支付回购款90,969.69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对象为2名离职员工。相关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61,772,672元变更为226,886,272元,主要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权益分派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所致。本次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章节,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明确董事会中应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降低股东会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至1%。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6,886,272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总股本226,886,272股,均为普通股。

业绩披露要点

德明利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考核工作,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以2025—2027年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设定目标值与触发值,未达触发值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个人层面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行权比例,考核等级为S、A、B、C、D,对应行权比例分别为100%、100%、100%、90%、0。实际行权额度=计划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行权比例。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中心归档保存,激励计划结束后三年统一销毁。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施行。

机构调研要点

(无相关内容)

公司公告汇总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均具备任职资格,未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德明利(001309)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482.8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3%,其中首次授予386.30万份,预留96.575万份。激励对象共计294人,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行权价格为80.99元/份,行权条件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挂钩,以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2025年至2027年目标值分别为不低于85亿元、95亿元、105亿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482.875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其中首次授予386.300万份,预留96.575万份。激励对象共计294人,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0.99元/份,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以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分别不低于85亿元、95亿元、105亿元为目标值。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三个行权期行权。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德明利(股票代码:001309)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不包括独立董事,且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未超过10年,董事及高管获授权益已列明,设定了绩效考核指标。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安排符合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及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条件。《激励计划(草案)》内容及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均符合任职资格,未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发布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合计482.875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亲属。其中,杜铁军获授45.000万份,占授予总量的9.32%;褚伟晋获授5.000万份,占比1.04%;于海燕获授3.000万份,占比0.62%。中层管理人员(88人)共获授156.500万份,核心技术人员(143人)共获授136.200万份。预留部分为96.575万份,占授予总量的20.000%。所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计划涉及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61,772,672元变更为226,886,272元,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修订或制定23项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授予股票期权482.875万份,首次授予294名激励对象。同时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杜铁军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国强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名单将公示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9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6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136号新一代产业园1栋24楼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15-15:00。审议事项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宜。其中部分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及9月19日14:30-15:00,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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