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中闽能源(600163)报收于5.21元,较上周的5.49元下跌5.1%。本周,中闽能源8月25日盘中最高价报5.6元。8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5.15元。中闽能源当前最新总市值99.15亿元,在电力板块市值排名56/102,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870/5152。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1万户,较3月31日减少691.0户,减幅为1.6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57万股增加至4.6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3.79万元。
财务报告
中闽能源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94亿元,同比下降2.95%;归母净利润3.14亿元,同比下降8.07%;扣非净利润3.02亿元,同比下降7.05%。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8亿元,同比下降20.5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324.65万元,同比下降51.1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651.63万元,同比下降53.02%;负债率39.46%,投资收益905.65万元,财务费用3758.43万元,毛利率57.51%。
中闽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63,公司简称:中闽能源。总资产11,789,463,900.89元,上年度末增减0.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31,782,284.26元,比上年度末增减2.39%。营业收入794,105,721.3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5%。利润总额428,496,258.2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458,477.34元,同比下降8.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1,725,664.98元,同比下降7.0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255,187.75元,同比下降13.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6%,减少0.76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同比下降5.56%。稀释每股收益0.17元,同比下降5.56%。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0,956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64.14%,持股数量1,220,547,834股,无质押或冻结。
工银瑞信红利优享混合基金,持股比例1.73%,持股数量33,010,466股。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5%,持股数量21,823,204股。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98%,持股数量18,641,243股,无质押或冻结。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86%,持股数量16,413,024股。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0.85%,持股数量16,101,977股,无质押或冻结。
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基金,持股比例0.42%,持股数量8,074,500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38%,持股数量7,291,144股。
南方中证1000ETF,持股比例0.37%,持股数量7,071,500股。
乘安99传承1号私募基金,持股比例0.36%,持股数量6,799,961股。
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与华兴创投、铁路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关系未知。
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和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同意投资建设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
中闽能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14:30,地点为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审议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投资建设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特别决议议案为前3项。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
中闽能源关于投资建设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公司计划投资建设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总投资11.77亿元。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东侧海域,场址中心离岸约38km,陆上集控站位于松下镇首祉村。总装机容量114MW,预计年上网电量约456.542G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4004.8h,资本金内部收益率5.03%。项目已获福建省发改委核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闽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现任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章程涉及股东权利、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职责、党组织设置等内容同步调整。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中闽能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公司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包括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等。通过官网、电话、邮箱、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设立专用联系方式。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相关活动记录保存不少于3年。
中闽能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达到一定金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可年度预计,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部分交易可豁免审议。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闽能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应明确合法。会议应设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按规定推举者担任。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决议违法或程序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比应超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候选人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及相关经验。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制度明确提名、选举、更换流程及特别职权。公司提供工作条件、承担履职费用并支付津贴。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闽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交易等情形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中闽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监督董事和高管履职,必要时可向监管机构报告违规行为。公司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细则规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闽能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公司注册资本190299.6143万元,营业期限50年,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党委,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设总经理及若干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权利义务,规定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及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重视股东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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