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彤程新材(603650)报收于36.06元,上涨0.22%,换手率3.06%,成交量18.22万手,成交额6.66亿元。
8月27日,彤程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730.23万元,占总成交额2.6%;- 游资资金净流出1124.92万元,占总成交额1.69%;- 散户资金净流入2855.15万元,占总成交额4.28%。
彤程新材近日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72万户,较3月31日减少1382户,减幅为2.8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3万股增加至1.2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0.79万元。
彤程新材2025年中报显示:- 公司主营收入16.55亿元,同比上升4.97%;- 归母净利润3.51亿元,同比上升12.07%;- 扣非净利润3.26亿元,同比上升43.07%;- 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7.99亿元,同比上升0.59%;- 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上升13.05%;- 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66亿元,同比上升16.01%;- 负债率61.48%,投资收益2.34亿元,财务费用3744.72万元,毛利率25.2%。
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1. 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33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3.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54名激励对象所持1,520,958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0.25%。4.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0万元人民币。5.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彤程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1.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彤程新材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33,33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14.88元/股调整为13.54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为451,342.36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尚需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5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520,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25%。
彤程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彤程新材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33,33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3.54元/股。回购支付款项为451,342.36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98,955,455股减少至598,922,121股。
彤程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彤程新材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334股。债权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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