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盛德鑫泰(300881)报收于35.52元,下跌5.81%,换手率8.29%,成交量4.76万手,成交额1.71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83.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63.3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047.1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盛德鑫泰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506.0户,较3月31日减少509.0户,减幅为5.0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万股增加至1.1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4.55万元。
财务报告
盛德鑫泰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4.9亿元,同比上升13.2%;归母净利润8456.21万元,同比下降31.36%;扣非净利润8433.36万元,同比下降29.06%;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14亿元,同比上升12.6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515.53万元,同比下降52.1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522.62万元,同比下降50.3%;负债率65.37%,投资收益-142.97万元,财务费用1021.87万元,毛利率16.08%。
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32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娜惠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备查文件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7日。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3:30在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48-1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8日,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法务部。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联系方式:联系人沈洁,电话0519-88065009,传真0519-83632723,地址同上,邮编213144。出席现场会议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董事会等内容,取消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能,并调整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等规定。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及制定的新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制度修订及新制定制度自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如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均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也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记录。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方面,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盛德钢格板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10124055.61元,1至6月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为174000000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176456734.14元,期末余额为7667321.47元,往来原因为资金往来,属于非经营性往来。另一全资子公司江西盛德锐恒轻量化制造有限公司,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5000000元,1至6月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为45600000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29100000元,期末余额为21500000元,同样为资金往来,属于非经营性往来。总计来看,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15124055.61元,1至6月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为219600000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205556734.14元,期末余额为29167321.47元。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并执行其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经营管理能力,诚信勤勉,不得担任控股股东单位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总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决定除股东会及董事会决策外的公司其他交易事项。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工作计划实施。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研究董事会决议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条件或环境的重大变化等情况。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该制度涵盖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和经营性资金的管理,明确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制度规定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年度现金流量表需经总经理审批。授权与批准方面,母公司与子公司间资金往来由财务总监审批,对外支付资金由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严禁越级审批。
针对股东单位资金往来,公司建立了监控机制,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禁止为其垫付费用或提供资金支持。若发现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将通过司法程序保护自身利益。
资金调度管理方面,公司设立虚拟资金调度中心,负责监控和管理内部资金头寸,合理调度资金。下属公司需按时编制资金支付申请,协助完成资金状况分析。内部控制要求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岗位分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还将定期审计货币资金管理情况,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等。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子公司决议、重大交易(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变更事项(如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等)、其他重大事项(如募集资金变更、业绩预告修正等)及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等)。报告程序要求相关部门在重大事件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预报,并在事件进展过程中持续更新信息。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公告文稿并按规定公开披露。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对于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资源,创造经济效益。
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各自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总经理为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和监控。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证券法务部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对外投资审批严格遵循《公司法》及相关规定,根据交易金额和影响程度,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重大投资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确保透明度。
制度还规定了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条件,以及财务管理与审计要求,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钟楼区邹区镇邹区村周家湾。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无缝钢管、不锈钢管、镍基合金制造及销售,以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等职权。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两名。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本章程自股东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事后监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信息应及时披露。
暂缓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等条件。豁免披露的信息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披露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内部审核程序要求各部门提交拟披露信息前履行审查程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登记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知情人应确保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附件包括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事项登记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执行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公告。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重大事件在发生后及时披露。涉及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募集资金变更等事项达到规定标准的,须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信息披露前应履行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制度还明确了信息保密、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要求,确保信息披露合规。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依法要求报送信息的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等。公司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对外报送信息须履行审批程序,填写《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审核,必要时董事长批准。报送信息视为内幕信息,接收人员须签署《保密提示函》,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信息泄露需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将依法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企业文化等。公司通过官网专栏、咨询电话、现场参观、业绩发布会、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公司建立内部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归集,保障投资者行使权利,并定期反馈投资者诉求。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责任意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财务审计人员等。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有错必究等原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承担主要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如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责任(如罚款、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董事会负责调查处理,保障责任人申辩权利。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参照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如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重大资产处置、董事及高管行为、再融资、股权激励、重大并购重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企业相关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等。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备案登记表,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向深交所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处理。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信息保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证券法务部负责具体监管及信息披露,是公司唯一信息披露机构。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事项、资产变动、高管行为、再融资、定期报告等。内幕人员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相关股东及因职务或关系知悉信息的人员。公司要求内幕信息在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禁止泄露、报道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信息须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不得以新闻形式替代公告。违反规定者将被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31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文庆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一是《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是《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四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5年9月12日13:3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详细内容已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周阳益,电话:0519-88065009,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48-1号,电子信箱:webmaster@shengdechina.com
证券事务代表:沈洁,电话:0519-88065009,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48-1号,电子信箱:webmaster@shengdechina.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营业收入(元):1,490,175,345.31,上年同期:1,316,448,979.5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4,562,095.82,上年同期:123,198,401.9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4,333,629.18,上年同期:118,882,571.6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9.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203,040.65,上年同期:-180,563,817.15,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80.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717,上年同期:1.1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1.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717,上年同期:1.1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1.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72%,上年同期:11.29%,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57%
总资产(元):3,269,599,875.75,上年度末:3,105,962,051.49,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26,251,077.61,上年度末:1,052,904,609.24,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2.5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50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周文庆,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43.50%,持股数量:47,850,0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35,887,500.0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股东名称:宗焕琴,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20.25%,持股数量:22,275,0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16,706,250.0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股东名称:常州联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比例:7.13%,持股数量:7,841,9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股东名称:常州鑫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63%,持股数量:1,795,3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股东名称:深圳南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40%,持股数量:1,540,0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股东名称:马宏,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32%,持股数量:346,74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股东名称:黎锦明,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26%,持股数量:289,03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股东名称: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量化1号资产管理产品,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20%,持股数量:220,0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股东名称:BARCLAYS BANK PLC,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18%,持股数量:196,63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股东名称:闪红军,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16%,持股数量:178,8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股份状态:不适用,数量: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周文庆与宗焕琴为夫妻关系,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3.50%、20.25%的股份。
2、常州联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7.13%股份。其中宗焕琴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持有联泓合伙1.63%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0.12%股份。
3、常州鑫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1.63%股份。其中周阳益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持有鑫泰合伙14.32%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0.23%股份,与周文庆为父子关系。
4、联泓合伙的合伙人吴泽民为周文庆妹妹的配偶,其直接持有联泓合伙3.82%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0.27%股份。
5、联泓合伙的合伙人朱云雷为周文庆妹妹的成年子女,其直接持有联泓合伙3.82%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0.27%股份。
6、联泓合伙的合伙人周益鑫为周文庆与宗焕琴的成年子女,与周阳益为兄弟关系,其直接持有联泓合伙1.40%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0.10%股份。
7、联泓合伙的合伙人吴甜为周文庆妹妹的成年子女,其直接持有联泓合伙1.40%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0.10%股份。
8、鑫泰合伙的合伙人刘丹飞为吴甜的配偶,其直接持有鑫泰合伙2.63%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0.04%股份。
9、联泓合伙的合伙人缪一新为公司总经理,其直接持有联泓合伙40.81%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2.91%股份。联泓合伙另一合伙人缪凌波为其哥哥的儿子,直接持有联泓合伙1.27%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0.09%股份。
除上述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马宏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000股,并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9,74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6,740股。
股东闪红军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8,8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8,8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深圳勤智德泰新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1、持有江苏荃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3287%的股权;
2、持有深圳赫兹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2.7413%的股权;
3、持有越洋医药开发(广州)有限公司0.7818%的股权;
4、持有南京三迭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0.3681%的股权;
5、持有苏州嘉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0.5633%的股权;
6、持有广州嘉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0.4216%的股权;
7、持有中山恒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0.9827%的股权;
8、持有深圳宁聚生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7143%的股权。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