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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福莱特(601865)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30.97万元,占总成交额8.7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8 0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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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福莱特(601865)报收于16.54元,下跌2.65%,换手率1.36%,成交量25.81万手,成交额4.3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30.97万元,占总成交额8.77%。
  • 公司公告汇总: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25,391.78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13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共820,000股将于2025年9月3日上市流通。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价249,200元。
  • 公司公告汇总:阮洪良、姜瑾华等多位股东及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980,61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333%。

交易信息汇总

8月27日,福莱特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830.97万元,占总成交额8.77%;- 游资资金净流入2145.92万元,占总成交额4.91%;- 散户资金净流入1685.05万元,占总成交额3.86%。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5,391.78万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A股和H股半年度报告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披露。-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3名激励对象共820,00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总价249,200元。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本次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能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为相关审批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3名激励对象共82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取消1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持有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8月11日,第五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8月11日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8,682,602,478.36元,较2019年增长288.67%,满足不低于100%的业绩条件。除1名激励对象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外,其余1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50%。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9月3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3元/股,总价249,2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同时收回该部分股份对应的现金股利。本次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017%。该事项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公司相关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0,000元,股份总数由2,342,919,281股变更为2,342,879,281股,注册资本由585,729,820.25元变更为585,719,820.25元。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申报债权,申报方式包括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阮洪良、姜瑾华等多位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其中阮洪良持股439,843,400股,占比18.7733%;姜瑾华持股324,192,600股,占比13.8371%。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人员拟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49,980,61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33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减持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拟减持数量不变。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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