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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新疆众和中报 - 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43.9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8 03: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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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新疆众和(600888)报收于7.5元,下跌4.21%,换手率3.46%,成交量48.53万手,成交额3.6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27.34万元,占总成交额15.25%。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09万户,较3月31日减少2.33%。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3.91亿元,同比下降38.48%。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汽车轻量化、光伏等领域,加快防城港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建设。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27.34万元,占总成交额15.25%;游资资金净流入21178.65万元,占总成交额5.9%;散户资金净流入3448.69万元,占总成交额9.34%。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新疆众和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09万户,较3月31日减少1452.0户,减幅为2.3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21万股增加至2.3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73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新疆众和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0.03亿元,同比上升10.95%;归母净利润3.91亿元,同比下降38.48%;扣非净利润3.71亿元,同比下降36.41%;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1.24亿元,同比上升7.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7亿元,同比下降43.9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58亿元,同比下降41.26%;负债率39.05%,投资收益1.89亿元,财务费用4252.97万元,毛利率9.92%。

公司公告汇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立足循环经济产业链,做精做强主营业务,深化质量管控,构建全产业链品质控制体系,聚焦汽车轻量化、充电桩、光伏等领域,加快防城港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建设。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客户需求响应效率,缩短研发成果转化周期,实现铝电子高端材料品质突破及绿色智造技术迭代。以投资者为本,注重投资者回报,构建长期、稳定、连续的分红机制。加强市场沟通,传递企业价值,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畅通。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推动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全面推动风险管理、合规治企工作优化升级。聚焦“关键少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传达、宣贯工作。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制定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开展氧化铝套期保值业务。此举旨在应对氧化铝价格波动对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的影响,该项目预计2026年上半年投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氧化铝品种,未来12个月内卖出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240万吨,持仓数量不超过销售量。工具包括氧化铝期货、期权及其组合,场所限于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任一交易日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1.52亿元,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96亿元。业务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主要风险包括价格波动、资金、流动性和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防城港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人员培训,避免市场投机行为。会计处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认为开展氧化铝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8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19,666,804,444.82元,比上年度末增长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197,614,030.31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93%
营业收入:4,003,340,079.5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5%
利润总额:400,773,258.7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388,454.1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0,591,883.4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488,427.4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4%,比上年减少2.9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0.2835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40.24%
稀释每股收益:0.2699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42.70%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由董事长孙健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由监事会主席陈奇军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第一项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二项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三项为《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报备文件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11点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月12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议案为《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由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登记时间为9月10日至11日,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会议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联系电话:0991-6689800,传真:0991-6689882,联系人:刘建昊、朱莉敏。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针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1年9月1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1年9月28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1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授予34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2022年6月29日,公司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2022年10月24日,公司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2023年5月11日,公司再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3年10月19日,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成就等议案。2024年1月23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2024年5月24日,公司继续调整回购价格和行权价格。2024年8月29日,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成就等议案。2025年3月22日,公司注销部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对已到期未行权的236.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2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90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6.00万份。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上述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及律师均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后续将办理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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