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赛福天(603028)报收于8.56元,上涨0.59%,换手率4.14%,成交量11.89万手,成交额1.02亿元。
8月26日,赛福天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61.89万元,占总成交额5.52%;- 游资资金净流出325.17万元,占总成交额3.19%;- 散户资金净流入887.06万元,占总成交额8.71%。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14:00在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路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B座12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0人,代表股份84,350,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62%。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25日在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路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B座1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40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350,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6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青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6人调整为84人,授予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293万股,授予价格为5.11元/股。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7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将激励对象由86人调整为84人,授予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293万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授予的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计84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93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期间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8月7日。根据查询结果,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其买卖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为84人,授予数量为293万股。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议案,确定2025年8月25日为授予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2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11元/股。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比例各50%。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名单及其获授情况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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