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浙江新能(600032)报收于7.75元,上涨0.78%,换手率0.63%,成交量15.11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8月26日,浙江新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639.26万元,占总成交额5.46%;游资资金净流出155.78万元,占总成交额1.33%;散户资金净流入795.04万元,占总成交额6.79%。
近日,浙江新能披露了最新的股东户数变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15万户,较3月31日增加4607户,增幅为9.8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13万股减少至4.6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5.28万元。
浙江新能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4.55亿元,同比下降5.4%;归母净利润2.92亿元,同比下降34.65%;扣非净利润2.75亿元,同比下降32.87%。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3.44亿元,同比下降5.5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8亿元,同比下降24.0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7亿元,同比下降20.57%。此外,公司的负债率为67.81%,投资收益为1.21亿元,财务费用为4.75亿元,毛利率为42.82%。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4:00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要审议四个议案:1. 选举白路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 修改《公司章程》,删除“副董事长”相关内容;3. 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延长解决水电实业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36个月至72个月;4. 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其培育省外能源基地相关的新能源项目。
白路镇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票。浙能集团承诺在延长期内继续避免同业竞争,并在条件成熟时将相关业务注入浙江新能。《代为培育协议》明确由浙能集团为浙江新能培育符合条件但暂不适合实施的省外新能源项目,待项目成熟后按公允价格转让给浙江新能。
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37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2025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792,424.16元,合并报表净利润357,454,694.8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656,630.09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491,931,222.7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087,102,070.09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88,972,986.99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5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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