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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东湖高新中报 - 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8.8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7 06: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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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东湖高新(600133)报收于9.59元,下跌0.93%,换手率3.55%,成交量37.88万手,成交额3.6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80.0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69.88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7.96万户,较3月31日减少9.48%,户均持股数量上升至1.34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191.81万元,同比上升8.8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80.02万元,占总成交额3.5%;游资资金净流入869.88万元,占总成交额2.38%;散户资金净流入410.14万元,占总成交额1.12%。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96万户,较3月31日减少8341户,减幅为9.4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1万股增加至1.3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2.0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东湖高新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0.68亿元,同比上升31.66%;归母净利润4917.96万元,同比下降40.32%;扣非净利润4359.3万元,同比下降35.08%。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6.22亿元,同比上升42.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191.81万元,同比上升8.8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869.02万元,同比上升8.85%。负债率47.86%,投资收益1883.06万元,财务费用6328.49万元,毛利率27.14%。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总资产为18,176,250,375.7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42,264,030.77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32%。营业收入为1,067,989,840.51元,同比增长31.66%;利润总额为80,117,815.32元,同比减少2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179,590.21元,同比减少40.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592,990.44元,同比减少35.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1,020,271.23元,上年同期为-694,500,759.4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55%,较上年同期减少0.34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61元,同比减少35.4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及以上,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相关细则废止。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经营层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总经理有权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下的投资和资产处置方案,超过该标准的交易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及参与管理的基金的投资管理。严禁投资资不抵债、信誉不佳、产权关系不明晰、产能过剩产业等项目。投资原则包括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公司战略,避免高风险投机活动,投资规模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项目全投资综合收益率不低于6%。投资项目分为并购类、非并购类和基金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包括立项、初审、决策,重大项目需提交党委会、总办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办法还规定了投前管理、投后管理、投资后评价和项目退出机制,以及投资变更和终止程序,并对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的责任追究作出规定。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信息披露包括依法披露的信息和文件,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应关注股票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回应异常情况。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须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免程序,如提名、选举、辞职和解聘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实施情况。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强调股东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地位,明确其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公司债券发行等重大事项。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的召开形式、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对于关联交易、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规则明确了具体的审议标准和程序。此外,规则对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流程、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及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会议同意补选赵九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审议通过《关于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4月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1,537,179,245.2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52,281,828.85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990,349,927.54元,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350,261,901.31元,支付发行费用11,67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3,959,268.21元,存放于汉口银行江汉支行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公司已完成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结项,将节余资金141,931,901.31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情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22日修订。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一致,每届不超过三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出席委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宣布放弃参股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湖北路桥66%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随后建投集团拟对湖北路桥增资不超过25亿元。东湖高新放弃上述优先权,导致持股比例从34%降至20.53%。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资产评估机构将对湖北路桥进行评估,最终价格以国资备案的估值为准。湖北路桥注册资本将从20亿元增至33.13亿元。公司表示,放弃优先权是基于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原内控委员会,其职责并入审计委员会。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外部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以及负责其他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事项。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成员为王华(召集人)、金明伟、熊新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拟调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预计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80,976万元,其中自审议本次调增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调增128,331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152,645万元。调整前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63,70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适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董事的薪酬计划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公司党委、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6,239,875元,营业期限为50年(1993年3月19日至2043年3月15日)。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等多个领域。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则,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公司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报告如实反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议通过《关于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拟调增金额不超过280,976万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现任监事职务自然免除。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及监事继续履职。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删除第八章“监事会”内容及相关描述,部分职能由“审计委员会”代替。同时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并对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等章节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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