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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投资(00270.HK)2025年中期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来源:证星财报摘要 2025-08-26 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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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近期粤海投资(00270.HK)发布2025年中期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业务回顾:

本期间内,本集团主要业务的表现概述如下:
      水资源
      东深供水项目
      来自东深供水项目的盈利贡献仍然为本集团盈利的重要部分。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于粤港供水(控股)有限公司(「粤港供水控股」)的权益为96.04%(2024年12月31日:96.04%)。由粤港供水控股持有99.0%(2024年12月31日:99.0%)权益的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为东深供水项目的拥有人。
      东深供水项目的每年可供水量为24.23亿吨。本期间内,对香港、深圳及东莞的总供水量为11.47亿吨(2024年:11.59亿吨),减幅为1.0%,产生收入35.06亿港元(2024年:34.85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6%。
      于2023年12月2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签订2024年至2026年之香港供水协议(「2024至2026年供水协议」)。根据2024至2026年供水协议,于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三个年度,每年基本水价分别为5,136,240,000港元、5,259,000,000港元及5,384,690,000港元。
      根据于2021年至2029年采用及实行的水价扣减机制,每年水价将按该年内所节省的对港供水(即每年供水量上限8.2亿吨与实际输入的供水的差额,惟2021年至2026年每年最低供水量不少于6.15亿吨)及按单位价格从基本水价作出扣减,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三年节省每立方米对港供水的单位价格分别为0.315港元、0.323港元及0.331港元。在2021年至2029年的九年间,年均供水量不应少于7亿吨。如实际供水量有所偏离,双方另行磋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需补付广东省政府多扣减的水费。
      于本期间,对港供水收入增加2.4%至28.69亿港元(2024年:28.02亿港元)。本期间内对深圳及东莞地区的供水收入减少6.7%至6.37亿港元(2024年:6.83亿港元)。于本期间,东深供水项目的税前利润(不包括汇兑差异净额及净财务费用)为23.96亿港元(2024年:23.25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
      其他水资源项目
      除东深供水项目外,本集团拥有多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内地(「中国内地」)主要从事供水、污水处理业务及水利工程业务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于本期间,本集团成功投得一个位于广东省茂名市的新水资源项目。总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每日194,000吨,预计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4.00亿元(相等于约4.39亿港元)。
      本集团其他水资源项目的供水厂的总设计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总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于2025年6月30日分别为每日16,595,200吨(2024年12月31日:每日16,150,200吨)及每日3,094,900吨(2024年12月31日:每日3,345,900吨)。
      本集团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营运中的供水厂的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于2025年6月30日分别为每日10,836,800吨(2024年6月30日:每日10,736,800吨)及每日2,297,900吨(2024年6月30日:每日2,054,400吨)。此外,本集团附属公司在建中的供水厂的供水能力于2025年6月30日分别为每日1,187,000吨。
      营运中的水资源项目的规模
      由本集团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经营的供水厂的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分别如下:
      营运中的水资源项目的规模(续)
      在建中水资源项目的规模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各附属公司在建中的供水厂的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分别如下:
      其他水资源项目于本期间的收入合共增加2.3%至3,680,319,000港元(2024年:3,596,779,000港元),当中建设服务收入为187,111,000港元(2024年:135,463,000港元)。其他水资源项目于本期间的税前利润(不包括汇兑差异净额及净财务费用)合共为1,079,398,000港元(2024年:1,150,568,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下跌6.2%。
      物业投资
      中国内地
      粤海天河城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河城」)及其附属公司76.13%(2024年12月31日:76.13%)的实际权益,及持有天津粤海天河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76.02%(2024年12月31日:76.02%)的实际权益(以上统称为「粤海天河城」)。粤海天河城在中国内地经营若干购物商场,其中天河城广场、番禺天河城购物中心、广州动漫星城及天津天河城购物中心属粤海天河城持有,而深圳天河城及粤海天地则通过承租方式运营。
      粤海天河城的物业投资业务收入主要是租金收入(包括由本集团经营的百货店租金收入)。粤海天河城于本期间的物业投资业务收入增加3.6%至821,509,000港元(2024年:793,223,000港元),主要为平均租金水平及部份物业出租率有所提升。粤海天河城于本期间的物业投资业务税前利润(不包括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及净利息收入)增加9.7%至491,600,000港元(2024年:448,306,000港元)。
      粤海天河城的物业投资业务于本期间的收入如下:
      本期间粤海投资大厦的平均出租率为93.3%(2024年:96.4%)。本期间的总收入减少3.0%至23,852,000港元(2024年:24,585,000港元)。
      百货营运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所经营的五间(2024年12月31日:五间)百货店的总租用面积约为95,840平方米(2024年12月31日:95,940平方米)。本期间总收入减少44.4%至216,529,000港元(2024年:389,592,000港元)。本期间的税前利润(不包括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增加18.5%至45,828,000港元(2024年:38,669,000港元)。
      由本集团营运的百货店于本期间的收入如下:
      酒店持有、经营及管理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之酒店管理团队合共管理17间酒店(2024年12月31日:19间),其中四间位于香港及13间位于中国内地。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经营的七间酒店中(其中六间为本集团持有),有三间位于香港、两间位于珠海及各有一间位于深圳及广州。该七间酒店中,有五间由本集团之酒店管理团队管理,位于珠海的珠海粤海假日酒店以特许经营方式运营,而位于广州的粤海喜来登酒店则由其他酒店管理集团管理。于2024年第四季,本集团承租香港干诺道西181号物业以负责经营及管理粤海181酒店。该酒店于2024年12月中开业。
      本期间内,粤海喜来登酒店的平均房价为1,257港元(2024年:1,291港元),其余六间酒店之平均房价为725港元(2024年五间酒店:698港元)。本期间内,粤海喜来登酒店的平均入住率为93.8%(2024年:93.4%),其余六间酒店的平均入住率为72.8%(2024年五间酒店:68.3%)。
      本期间酒店持有、经营及管理业务的收入增加6.8%至336,542,000港元(2024年:315,188,000港元)。本期间的税前利润(不包括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及汇兑差异净额)为51,058,000港元(2024年:63,655,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下跌19.8%。
      能源项目
      粤海能源项目
      中山电力(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附属公司)于中山粤海能源有限公司(「粤海能源」)拥有75%(2024年12月31日:75%)权益。粤海能源拥有两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00兆瓦。本期间内,售电量为16.79亿千瓦时(2024年:13.62亿千瓦时),增幅为23.3%。由于售电量增加、电价下降和受人民币兑港元汇率较去年同期下跌1.4%的综合影响,本期间粤海能源项目的售电及相关业务收入(包括分部间互相销售)减少4.3%至769,657,000港元(2024年:804,563,000港元)。粤海能源本期间的税前利润(不包括净财务费用)为91,177,000港元(2024年:74,338,000港元),增幅为22.7%。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粤电靖海发电」)
      本集团于粤电靖海发电的实际权益为25%(2024年12月31日:25%)。于2025年6月30日,粤电靖海发电拥有四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200兆瓦。本期间的售电量为62.16亿千瓦时(2024年:68.67亿千瓦时),减幅为9.5%。由于售电量减少及电价下降,本期间收入减少26.2%至2,402,480,000港元(2024年:3,255,091,000港元)。粤电靖海发电于本期间税前利润为101,217,000港元(2024年:293,208,000港元)。本集团于本期间分占粤电靖海发电的利润为18,264,000港元(2024年:54,800,000港元)。
      道路及桥梁
      兴六高速公路
      广西粤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粤海高速」)主要从事兴六高速公路的营运。兴六高速公路包括长达约100公里的主线及三条合共长达约53公里的支线(通往兴业、贵港及横州)。
      兴六高速公路的日均收费车流量减少9.3%至24,457架次(2024年:26,954架次)。粤海高速于本期间的路费收入为289,948,000港元(2024年:312,881,000港元),减少7.3%。本期间的税前利润(不包括净财务费用)为147,110,000港元(2024年:161,899,000港元),减少9.1%。
      银瓶项目
      于2016年,本公司与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谢岗政府」)订立合作协议书,有关参与发展中国广东省东莞银瓶创新区若干一级公共道路、连接线和市政道路(非收费道路)(「该项目道路」,统称「该等项目道路」)及相关的给排水、绿化及照明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公私合伙制项目(「银瓶项目」)。每个项目道路将被独立编入预算及发展,并须获得谢岗政府的批准。本公司已成立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东莞粤海银瓶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粤海银瓶」)以履行本公司于银瓶项目的责任。
      于2023年5月31日,粤海银瓶与谢岗政府签订补充协议,合作协议书将据此予以补充及修订,银瓶项目的支付须受限于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刊发的公告。于2025年6月30日,四条该等项目道路(2024年12月31日:四条该等项目道路)已完工及一条该项目道路(2024年12月31日:一条该项目道路)已在建设中。于2025年6月30日,有关银瓶项目的累计建设费用约人民币20.90亿元(相当于约22.91亿港元)(2024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0.77亿元(相当于约22.43亿港元))。
      银瓶项目于本期间所确认的利息、管理费及维护费合计增加4.2%至80,750,000港元(2024年:
      77,486,000港元),而于本期间的税前利润增加5.0%至68,984,000港元(2024年:65,726,000港元)。
      终止经营业务
      于2024年12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实物分派本公司直接持有的粤海置地股份之方式支付特别股息(「建议分派」),待本公司股东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后方可作实。于2025年1月8日,本公司股东通过批准建议分派的决议案。于2025年1月21日,本公司合共向股东分派1,261,799,423股粤海置地股份(占本公司持有的粤海置地股份约99.9%),粤海置地此后不再是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粤海置地于截至2025年1月21日止期间之综合业绩在本公告中呈列为终止经营业务。
      截至2025年1月21日止期间,粤海置地的收入减少91.0%至251,831,000港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803,824,000港元),当中销售物业的收入为247,894,000港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778,718,000港元)。截至2025年1月21日止期间的投资物业公允值调整产生的净收益为零(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93,000港元)。粤海置地截至2025年1月21日止期间的税前亏损为9,516,000港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82,564,000港元)。剔除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和净财务费用,粤海置地截至2025年1月21日止期间的税前利润为13,454,000港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税前亏损105,005,000港元)。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财务资产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财务资产为34.78亿港元(2024年12月31日:33.85亿港元),该等财务资产为本集团存放于中国多间持牌银行的存款,该等存款之本金以人民币计值,将于三年内到期并于到期日获本金保障。
      变现能力、资本负债率及财务资源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减少1.18亿港元至120.36亿港元(2024年12月31日:121.54亿港元),其中97.7%为人民币及2.3%为港元。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财务借贷(17.0%为港元及83.0%为人民币)为211.77亿港元(2024年12月31日:238.62亿港元),其中港元借贷为36.00亿港元(2024年12月31日:45.00亿港元),包括最终控股公司、同系附属公司及一间联营公司借贷24.24亿港元(2024年12月31日:34.89亿港元)。在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财务借贷总额中,由报告期末起计,其中49.24亿港元须于一年内偿还,余额中之56.83亿港元及105.70亿港元须分别于二至五年内及于五年后偿还。此外,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财务借贷总额的利率架构由95.4%浮动利率借贷、3.7%固定利率借贷及0.9%不计息借贷所组成。
      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于2025年6月30日的信贷额度为94.73亿港元(2024年12月31日:93.49亿港元)。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资本负债率(即净财务负债╱资产净值(已扣除非控股权益))为24.7%(2024年12月31日:30.9%)。本集团之债务还本付息状况稳健,于2025年6月30日之EBITDA╱已产生的财务费用比率为16.2倍(2024年12月31日:10.5倍)。
      本期间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约为33.39亿港元(2024年:48.76亿港元)。粤海置地截至2025年1月21日止期间之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约为2.68亿港元(2024年:12.92亿港元)。本集团现时之现金资源,加上本集团之经营业务产生稳定之现金流量,足以应付本集团履行其债务责任及业务经营所需。

业务展望:

2025年下半年,全球经济下行风险提高,与关税相关的政策调整及博弈将对全球经济带来更多挑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等主要国际组织将全球增速预期平均下调0.4个百分点。在积极的宏观政策作用下,预计中国经济将在外部压力与内部动能的交织中延续温和复苏态势。面对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及不确定,本集团一直秉承着「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发展策略,一方面,保持核心业务运营水准稳步提高,优化完善公司治理及风险管理机制;另一方面,积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持续拓展核心业务规模,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基础。
      本集团将继续集中资源把水资源板块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推动业务结构转型升级,在巩固深化「组织精健化」基础上着力推进「管理精细化」,持续优化各类资产组合与资源配置,并主动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带来的潜在发展机遇,积极关注相关市场投资并购机会,力求在利润增长方面形成新的突破,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整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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