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5日收盘,希荻微(688173)报收于16.04元,下跌1.35%,换手率3.99%,成交量16.2万手,成交额2.62亿元。
8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51.09万元,占总成交额13.54%;游资资金净流入1070.15万元,占总成交额4.08%;散户资金净流入2480.94万元,占总成交额9.46%。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TAO HAI因继承戴祖渝所持股份导致权益变动。戴祖渝于2025年5月2日逝世,其生前直接持有希荻微93,790,457股股份,占总股本22.86%。根据《公证书》,上述股份由其子TAO HAI继承,陶纯湛、陶洋放弃继承权。本次变动前,TAO HAI未直接持股,通过佛山迅禾间接持有公司0.44%股份,并享有戴祖渝股份的表决权。继承完成后,TAO HAI直接持有公司22.86%股份,通过佛山迅禾间接持有0.44%股份。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由TAO HAI、戴祖渝、唐娅变更为TAO HAI、唐娅,佛山迅禾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信息披露义务已履行。
希荻微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戴祖渝女士逝世,其所持93,790,457股股份由其子TAO HAI(陶海)继承,占公司总股本22.86%。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TAO HAI(陶海)和唐娅,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佛山迅禾合计持有公司39.32%股份。该变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自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30日,因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409,750,733股增至410,319,336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9.38%被动稀释至39.32%。2025年8月25日,TAO HAI与唐娅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经营稳定性、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TAO HAI和唐娅因戴祖渝逝世继承股份导致权益变动。变动后,TAO HAI直接持有93,790,457股,唐娅直接持有58,864,836股,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9.32%。实际控制人变更为TAO HAI和唐娅,佛山迅禾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增至410,319,336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往来,免于发出要约。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实施资产重组或调整董事会的计划。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已获上交所受理。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重大交易,亦无对拟更换董事、高管进行补偿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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