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盘,东睦股份(600114)报收于27.35元,上涨0.11%,换手率4.2%,成交量25.89万手,成交额7.06亿元。
8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579.04万元,占总成交额10.73%;游资资金净流出5331.34万元,占总成交额7.55%;散户资金净流入1.29亿元,占总成交额18.2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楼玉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签订该协议并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进一步调整,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签订该协议并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进一步调整,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修订后的报告书及其摘要,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就报告期变动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及申报材料。-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填补措施,董事、高管和主要股东作出相应承诺。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志荣主持,全体高管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签订该协议,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调整。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签订该协议,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调整。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财务数据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编制报告书及其摘要。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就报告期变动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并作出承诺。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14:30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65,476,300股;网络投票股东446名,代表股份77,213,607股。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1.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4.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变更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21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44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2,689,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495%。会议由董事长朱志荣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4.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变更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天龙、杨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整体保持稳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有所上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以增强。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并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存在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采取填补措施作出相应承诺,确保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天健审〔2025〕16086号审计报告显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35,732,499.38元,2024年度为1,977,438,756.06元,2025年1-6月为1,210,117,025.51元。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48,158,735.11元,坏账准备为17,563,235.39元;2024年末分别为672,131,730.15元和33,727,967.56元;2025年6月末分别为666,340,216.87元和33,467,104.74元。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MIM、液态金属、塑胶等金属注射成形产品。2025年1-6月,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8.27%。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应收账款,流动性风险涉及银行借款及其他应付款,市场风险涵盖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母公司为东睦股份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28,176,238.34元,短期借款为47,033,944.44元,长期借款为350,490,000.00元。公司存在未决诉讼,涉及南京中兵恩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已计提预计负债285,407.69元。东睦股份公司正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34.75%股权。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净利润159,962,758.0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6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司拟向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锁定期为6个月。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99%的股权,主营业务范围不变,将进一步提升MIM业务的战略地位。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份,目前该事项尚在推进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与相关方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 第一份为《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涉及调整投资人相关权利,终止部分条款,包括投资人14%股权转让对应的部分权利,但保留因持有1%股权而享有的股东权利。- 第二份为《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修改了协议生效条件,取消了自动解除条款,并确认双方对原有协议条款无争议。上述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已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也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远致星火、钟伟、创精投资、宁波华莞、宁波富精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34.75%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上海富驰99%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金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支付重组现金对价、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等。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稳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有所上升,盈利能力增强。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障高质量发展,并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公司主要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作出了相应承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相关措施符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规定。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交易价格为73462.54万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涵盖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的利润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重组于2024年1月1日完成。公司还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4782.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重组现金对价和高强轻质MIM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显示,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96598589.46元,应收票据为8265000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509280748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2929738160.31元,营业成本为2234792500.54元。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包括金融工具、收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等。此外,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交易标的相关情况、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等内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或或有事项。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了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年2月4日至2025年8月4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取得查询证明。结果显示,所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在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草案公开披露前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形。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也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特此公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1日报备文件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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