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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济高发展(600807)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多项议案高比例通过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8-24 03: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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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盘,济高发展(600807)报收于3.29元,较上周的3.22元上涨2.17%。本周,济高发展8月19日盘中最高价报3.43元。8月18日盘中最低价报3.2元。济高发展当前最新总市值29.1亿元,在医疗器械板块市值排名112/12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608/5152。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济高发展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九项议案高比例通过。
  • 股本股东变化: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152,124,82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2.07%。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公告汇总

济高发展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会议由董事孙英才主持,共有394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2,387,676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以及全资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琳、李瑞见证会议,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多项条件,包括依法注册、持有执业证书、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有固定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等。选聘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需通过公司官网发布选聘文件,确保公平公正。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监督选聘过程、提出拟选聘建议,并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及程序,强调信息披露和信息安全,明确了监督及处罚措施。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股东可将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或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细则适用于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不适用。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之积。股东投票时,投票权数不能超过实际拥有数,若超过则需重新确认或视为弃权。董事当选原则为获得投票权数由高到低排列,当选董事票数须超过选举投票数的50%(含)。若当选人数不足,公司将重新选举缺额董事。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则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等均作了详细规定,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规则强调了股东权利的保障,包括提案权、表决权等,并明确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股东在会议中的职责。此外,规则还规定了会议纪律、休会与散会、决议执行和信息披露等内容,确保股东会顺利进行并落实决议。规则的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审议不得提供担保。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分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子公司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公司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确保反担保提供方具备实际担保能力和可执行性。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也应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和范围外主体提供的担保。特定情况下对外担保需股东会审批,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公司应核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谨慎判断偿还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提供反担保应比照担保规定执行。公司应确保担保合同合法合规,采取措施防范担保风险,及时披露担保信息。公司董事和相关人员应对违规担保承担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办法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的原则。公司需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必要、合理和公允,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公司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参照政府定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关联交易需按规定披露并履行决策程序,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披露。公司可豁免审议和披露特定类型的关联交易,如单方面获益且不支付对价的交易。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质量提升。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或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严格,不得由特定关系人员担任,需具备相关经验和良好品德。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评估并出具意见。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并赋予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此外,制度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提出特别规定,强调其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准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463.4731万元,住所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强调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其中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规则,以及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制度等内容。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条件。

股本股东变化

济高发展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45,122,989股,占公司总股本27.71%。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52,124,821股,占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数量的62.07%。本次质押为控股股东中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济南高新控股集团因济高临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签署借款合同,济高临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增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控制权等产生影响。本次质押股数为9,817,300股,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4.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8月20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高新城建持股142,307,521股,占公司总股本16.09%,累计质押142,307,521股;济高临空持股9,81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累计质押9,817,300股;其他一致行动人持股92,99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10.51%,无质押。控股股东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质押到期的情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济高临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续还款来源为其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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