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复星医药(600196)08月1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2013授权Se-l-l-as3.88亿欧元。2014公司公告授权终止,首期授权应收800万欧元,公司实收150万欧元,保留后追究违约责任。请问该授权,Se-l-l-as后续是否补缴650万欧元应付款?后续有没追究违约责任?Se-l-l-as为什么违约?当初授权Se-l-l-as小公司什么基于什么样的考量?
复星医药回复:投资者您好!2013年10月,控股子公司重庆复创与SELLAS订立协议,约定由重庆复创向SELLAS转让FotagliptinBenzoate(苯甲酸复格列汀)及Pan-HERInhibitors(Pan-HER受体抑制剂)除中国以外全球范围内的相关知识产权、开发及商业化的权利。由于SELLAS未能按协议约定向重庆复创及时履行支付义务、且经合理催告后仍未支付已到期的转让余款,根据协议约定,重庆复创于2014年6月向SELLAS发出终止本次交易的书面通知,并收回本次交易协议所约定的相关在研药品权利。本次协议终止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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