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博汇纸业(600966)报收于5.03元,上涨1.41%,换手率0.79%,成交量10.6万手,成交额5307.46万元。
8月15日,博汇纸业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29.19万元,占总成交额2.43%;- 游资资金净流出252.34万元,占总成交额4.75%;- 散户资金净流入381.53万元,占总成交额7.1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3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3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3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7票;- 《关于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7票;-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7票;- 《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票7票;- 《关于向子公司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票7票;-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徐善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票7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票7票。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3票;- 《关于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3票;- 《关于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第三会议室,时间为9点00分。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会议将审议六个议案,包括《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和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和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5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联系方式为电话0533—8539966,传真0533—8537777,邮编25640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此办法。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大股东借款及其他合法方式。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20135.1006万元,股票数量不超过4003.00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存续期不超过120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业绩考核涵盖公司、事业部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考核目标为2025年纸制品总销量不低于470万吨。持有人会议是最高管理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持有人权利包括参加持有人会议、监督计划管理等,义务包括遵守相关规定、承担投资风险等。存续期内,持有人权益不得擅自退出或转让,特殊情况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处置方式。计划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对资产进行清算并分配剩余权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大股东借款及其他合法方式,预计筹集资金总额为30180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持有不超过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49%。购买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特定交易均价的50%。存续期不超过120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业绩考核包括公司、事业部/业务层面和个人层面,2025年纸制品总销量目标为不低于470万吨。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委员会至少由3名委员组成,负责监督和行使股东权利。持有人权利包括享有资产权益、参加持有人会议等,义务包括遵守相关规定、承担投资风险等。存续期内,持有人权益不得擅自退出或转让,特殊情况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处置方式。计划存续期满后,管理委员会负责清算并分配剩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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