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达实智能(002421)报收于3.35元,上涨0.3%,换手率3.01%,成交量60.36万手,成交额2.02亿元。
8月15日,达实智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57.9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34.7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92.72万元。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0,230,893.24元,较去年同期1,352,832,316.20元下降2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763,323.39元,较去年同期9,309,108.07元下降105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051,938.80元,较去年同期-1,450,521.92元下降7900.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4,777,738.19元,较去年同期-291,251,111.43元增加2.2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19元,较去年同期0.0044元下降1052.2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5%,较去年同期0.27%下降2.92%。总资产为9,093,259,248.30元,较去年末9,636,207,465.82元下降5.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96,316,887.14元,较去年末3,395,705,743.19元下降2.9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0,230,893.24元,较去年同期1,352,832,316.20元下降2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763,323.39元,较去年同期9,309,108.07元下降105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051,938.80元,较去年同期-1,450,521.92元下降7900.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4,777,738.19元,较去年同期-291,251,111.43元增加2.2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19元,较去年同期0.0044元下降1052.2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5%,较去年同期0.27%下降2.92%。总资产为9,093,259,248.30元,较去年末9,636,207,465.82元下降5.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96,316,887.14元,较去年末3,395,705,743.19元下降2.9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7. 审议通过了多项公司内部制度的修订议案,其中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0.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吕枫先生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相关程序合法,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5年9月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八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时间为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出席对象包括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会议审议事项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含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0项)、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内部制度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28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万元。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调整内部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将“股东大会”表述变更为“股东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公司拟对多项内部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产损失管理制度》等。修订内容涉及公司治理、股东权利、董事及高管职责、财务制度等多个方面。
刘磊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磊声明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刘磊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刘磊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刘磊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刘磊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刘磊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刘磊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刘磊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刘磊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刘磊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吴申军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申军声明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吴申军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吴申军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吴申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吴申军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吴申军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吴申军承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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