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紫光股份(000938)08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收购差额冲减资本公积,且剩余19%股权的期权安排同步冲减资本公积,导致资本公积不足时进一步侵蚀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该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是否可能因未来股权变动重复调整权益科目?
紫光股份回复:您好,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鉴于新华三剩余19%股权存在多种远期处置安排,其中,HPE有权在新华三30%股权交割完成后第16个月首日起向公司出售新华三剩余19%的股权,公司需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上述期权远期安排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同时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公司未来实际收购新华三19%股权,将不会重复影响权益科目;如未来不再收购新华三19%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目前已计提的金融负债和资本公积将会全部或部分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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