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3日收盘,天富能源(600509)报收于6.71元,上涨0.6%,换手率3.33%,成交量45.77万手,成交额3.08亿元。
8月13日,天富能源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498.0万元,占总成交额4.86%;游资资金净流入908.04万元,占总成交额2.94%;散户资金净流入589.95万元,占总成交额1.91%。
天富能源与平安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天源燃气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062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19%,无对外担保逾期。天源燃气成立于2001年11月6日,注册资本1281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晨,主要股东为天富能源,持股100%。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2873.17万元,负债总额69969.63万元,资产净额52903.53万元,营业收入50228.23万元,净利润2393.49万元。董事会认为,为支持天源燃气2025年运营发展,提供新增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天富能源将于2025年8月21日11:00-12:00在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于8月14日至8月20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提问。公司已在2025年8月12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让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将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参加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财务部长张伟先生、独立董事易茜女士。
恒泰长财证券担任中新建电力集团收购天富能源的财务顾问。本次收购涉及天富集团将其持有的天富能源461,775,740股股份转让给中新建电力集团,占天富能源总股本的33.49%,已于2024年4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相关手续合法有效。收购人依法行使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在履行中,未发现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收购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董事会或高管人员、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员工聘用计划、调整分红政策或其他重大影响的计划。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持续督导职责于2025年4月19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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