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2日收盘,绿色动力(601330)报收于7.22元,下跌0.55%,换手率0.33%,成交量3.31万手,成交额2393.09万元。
8月12日,绿色动力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66.98万元,占总成交额11.16%;游资资金净流出139.48万元,占总成交额5.83%;散户资金净流入406.46万元,占总成交额16.9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2. 关于制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为配合公司申请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同意公司编制该制度。两项议案均获得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公开发行236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6000万元,期限6年。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转股13258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393453258股,注册资本增至1393453258元。- 取消监事会: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章程修订:修订内容涉及股东大会、股东会、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份回购、财务资助、股东查阅资料、股东会决议效力、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利润分配、公积金使用、会计师事务所解聘、公司合并、解散清算等方面。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或实质控制的子公司,涵盖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有价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需在首次发行前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相关信息。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成后,公司应及时披露实际发行规模、价格、期限等信息。存续期内,公司应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财务报表。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披露,如公司名称变更、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重大资产抵押、重大诉讼等。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或负责人时,也应及时披露变更情况。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宜。公司应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并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
公司公开发行236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6000万元,期限6年。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转股13258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393453258股,注册资本增至1393453258元。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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