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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综艺股份(600770)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21.23万元,占总成交额9.3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12 0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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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11日收盘,综艺股份(600770)报收于5.66元,上涨1.98%,换手率3.83%,成交量49.81万手,成交额2.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21.23万元,占总成交额9.35%。
  • 公司公告汇总:综艺股份拟增资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取得4323.3494万股股份,并与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公告汇总: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 公司公告汇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承诺采取多项措施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并已聘请多家中介机构参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信息汇总

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21.23万元,占总成交额9.35%;游资资金净流出1206.5万元,占总成交额4.3%;散户资金净流出1414.72万元,占总成交额5.05%。

公司公告汇总

综艺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公司拟增资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取得4323.3494万股股份,并与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交易价格确定为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交易价款分两期支付。-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多项议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综艺股份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同时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大威将其直接持有的828.710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50%,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对主要节点均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要求相关人员保密。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根据公司和标的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财务指标显示,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为64422.95万元,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为41098.56万元,营业收入为25617.89万元;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为543804.72万元,资产净额为443891.04万元,营业收入为34790.19万元。财务指标比例分别为11.85%、9.26%和73.64%。交易完成后,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昝圣达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标的公司近三年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股权无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主要的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如下:2024年11月1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400万元对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获得新聚环保50.45%的股权。前述对外投资事项已全部完成,综艺光伏现持有新聚环保50.45%股权,为新聚环保的控股股东。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形。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加强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快业务整合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2025年5月13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并于次日披露提示性公告。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与各方签订《增资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2025年6月25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7月10日披露进展公告,7月24日回复问询函并补充披露预案。2025年8月8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签署《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

综艺股份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拟通过增资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同时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李大威将其直接持有的828.710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50%,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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