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1日收盘,奇正藏药(002287)报收于28.95元,下跌0.52%,换手率2.46%,成交量13.41万手,成交额3.87亿元。
8月11日,奇正藏药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821.28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854.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966.48万元。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凯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奇正转债”的议案》。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转股价格(19.01元/股)的130%,即24.713元/股,已触发“奇正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奇正转债”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奇正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奇正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详见2025年8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前赎回“奇正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奇正藏药”)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规定,奇正藏药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2日发行,2020年10月2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奇正转债”,代码“128133”,存续期至2026年9月21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自2025年7月21日至8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01元/股的130%,触发赎回条款。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奇正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批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奇正藏药提前赎回“奇正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奇正藏药于2020年发行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奇正转债”,代码128133,转股期自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19.01元/股。自2025年7月21日至8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奇正转债”的议案,决定以101.701元/张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奇正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赎回日为2025年9月3日,赎回完成后“奇正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提前赎回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无异议。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奇正转债”的公告。转股价格:19.01元/股,转股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6年9月21日。“奇正转债”赎回价格:101.70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8月11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8月29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2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9月3日,赎回日:2025年9月3日,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8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9月10日。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奇正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奇正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奇正转债”。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奇正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奇正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奇正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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