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恒兴新材(603276)报收于17.79元,上涨0.23%,换手率2.98%,成交量2.32万手,成交额4105.22万元。
8月8日,恒兴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92.8万元,占总成交额7.13%;- 游资资金净流入26.61万元,占总成交额0.65%;- 散户资金净流入266.19万元,占总成交额6.4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8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7元/股。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72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8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7元/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17.2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包括副总经理顾海平、副总经理邵业伟、财务总监周红云及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共8人。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8日,授予数量为200.72万股,授予价格为8.37元/股。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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